違建?親愛的住戶!
你們有沒有搞錯!!
請注意! 如果住戶你們有違建,請仔細看看6/30日開會的決議,主委找你們去開會背書,然後要你們同意違建不補照就要依法拆除,這樣好像不符合常理,簡直就是要你們自我了結!而你們也願意?
這種開會極不合理!其實當時還有另外一項表決就是委外管理,這才是重點!只不過沒有得逞!因為手法太粗糙了!
當時雖然只有主委、25號、31號三人舉手。我立即要求記錄只有三票!此時陳協理與主委竟然高喊:我們有15張委託書!你來看!但已經確定部份的委託書是事後再補簽。
6/30日如果你沒有到現場開會?簽到簿為何有你的名字!如果你有寫委託書給主委、25號或31號,這15張的委託書與原先委託文件簽名相同嗎?
或許你已經涉嫌偽造文書,而不自覺!?
為什麼我一直要提出偽造文書與主委毀謗等。
因為主委在會議記錄提到違建如不補照,要依法處理。又於公告中誣陷我,這其實是25號、31號提出的,我若不說明,會讓你們以為是我提出或檢舉,違建的事我用心調解,卻因為不贊成委外管理,而遭到莫名的誣陷,真是無言無奈!
無論如何!我會一直堅持,直到訴訟完結為止。
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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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親愛的住戶!你們有沒有搞錯!!
上午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