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目收支、開會記錄、簽到簿、委託書、工程廠商報價、社區公告、住戶留言建議...等
這些文件如果全部公開在網路上
設定一個群組
僅限社區住戶隨時可查閱
就不可能有偽造文書、做假帳等事件
而且遇到像我這樣劣品的住戶
常常要看開會記錄
管委會也可省下影印費用
開會投票人數、委託書越不公開
作弊的嫌疑就越大
按規定這些文件本來就要發送給住戶
向管委會提出申請沒有消息
向縣府陳情沒有下文
為什麼?
不敢給、不能給、不想給、不要給,就是有鬼!
主委說委託書有相對代理權利
我沒有意見
但是住戶主動打電話委託妳
與開會後妳再請住戶簽署是不一樣的
這種被動與主動的意思表示
是關係有效票數
不是開完會 投完票就算了
是必須要受到檢驗的
出了事
是主委要負責的
不是旁邊吆喝的人
像住妳的隔壁是社區非常資深的住戶
之前在法院服務退休
也是簽委託書全權委託妳
他對於法令相當熟悉
妳是否應該請教他
上次的開會投票程序是不是太離譜了
開會記錄、簽到簿、委託書趕快給我吧!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Home »
» 不敢給、不能給、不想給、不要給,就是有鬼!
不敢給、不能給、不想給、不要給,就是有鬼!
上午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