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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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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管委會的掛號信
中午12:45
收到管委會的掛號信 如圖
意思是說佈告欄只能貼公告?
像類似下列文告不得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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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宣傳委外管理的優點(第四點)
我被主委(50號)公開毀謗
一直要求更正聲明遭拒
自行澄清也不行
管委會竟然發出這樣通知
我已經向小孩解釋
為什麼要張貼更正說明
除非法院命令禁止
我會一直貼到年底
如果不想影響觀瞻
就讓我的公告貼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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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住戶留言..很可惜!您還是匿名...您連門牌號碼都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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