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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名人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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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名人社區聊天室

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如果一年34萬9給主委處理保全守衛事務

如果一年34萬9給主委處理保全守衛事務
我們一年就有30萬的結餘可用在社區建設
主委可以自行招聘管理員
勞健保可以使用工會
意外險可保一般保險公司即可
雖然政府有規定一定的工作時數
我們上班時間可以設定在8點至6點
建議守衛在守衛室休息
休息時間建議管理員在12點至下午二點
亦可允許管理員在不影響保全工作下觀看電視
社區的公共區域不多
每月定期再請人來修剪除草即可
這樣的工作內容與待遇
招募人應該沒有問題
希望主委能考慮
之前主委可自行決定管理人員
是守衛保全並不是指管理公司
省下住戶繳交的30萬管理費
實質用在硬體的更新上
建設自己的家園
名人社區的住戶會感激妳的
妳一定做得到
真的很簡單

期待開會決議報告通知與公告..

因為主委任期與管理公司合約的關係
行政週期會有空窗期
如果不提前一個月與管理公司解約
再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投票通過
這樣的合約會一直自動延長

上次開會主席親自宣布
會按照合約在11月提前與管理公司解約
並依法舉行公開投票
這是主委在開會現場親自宣佈
請尊重與會的住戶
不要再隱匿開會記錄

我只要收到
的開會決議通知
與當天主委陳述不同
隔日我會向縣府陳述
並直接要求行政命令
以後不會再與管委會對話
因為管委會與主委已不值得信任



已經確定管委會出爾又反爾
未將以下
列入開會記錄:
按照合約在11月提前與管理公司解約
並依法舉行公開投票
也拒絕提供開會記錄
7/17日已送出陳情書
靜候佳音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如果我們把財務收支、修繕工程、公告事務、住戶建議、各項討論都直接公開在網站上...

如果我們把財務收支、修繕工程、公告事務、住戶建議、各項的討論都直接公佈在網站上...
誤會糾紛、問題就變得很少
因為公開   所以必須接受檢驗
因為要接受檢驗      所以自己會有分寸
這種blogger網誌網站是免費的
何樂而不為呢
可以設定群組
僅限定住戶閱覽

彼此有事   就可給個訊息

很多連絡溝通其實用文字比較好
現在我想要打電話給住戶談事
要透過守衛室連絡
很不方便
曾經反應
管委會主委說是個資法
不能公開
其實只是加深住戶彼此的距離感而已

怎麼說


如果今天我在外面曬被子

感覺快下雨
無法回家處理
如果都有電話聯繫
請隔壁幫忙收一下

改天要買豆花時

多買幾個分享隔壁住戶
彼此就會客氣起來
改天不用打電話
隔壁自然就幫忙收一下

改天再買豆花時........................


童年的記憶-社區的游泳池 2014/7/9 上午7:40


在社區游泳池的童年記憶
社區的游泳池已不可能修復
如果我們不委外管理
除了自行聘任保全外
額外的經費可以建設社區的設施
可以做親子遊樂園
休憩的涼亭 隨便都可以

放心我不會去玩盪鞦韆
但是你的孩子或孫子
可以有個快樂的童年

我的小孩很幸運
在社區曾經有的記憶

翻拍有點模糊
但看得出來是在社區的游泳池






小女兒第一次下水....害怕哭了!











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我報警受到電話騷擾,來的竟然是主委報案的同一個警察!

晚上收到一通手機自稱是警察叔叔
他説社區主委要求我不可在公佈欄張貼公告。
否則要告我毀損!
我說:你不早講,剛剛我看到已經清除了,所以我又貼一張新的了。
警察:你製造髒亂,他會告你毀損的。
我說:因為我一直要求她更正錯誤公告,她一直不理我,我只好自我更正。
警察:你不怕她告你?
我說:我希望她告我,我才能洗刷清白,因為她把關於違建部份的發言誣指是我說的,所以我會一直張貼更正錯誤啟事,直到主委公告錯誤的部份,並向我書面公告致歉!
警察:這是你自找的!他會告你的。
放下電話後
我想想這應該不是警察的服務範圍
心想是不是又遭到恐嚇
於是我立即打110報案
警察叔叔來了之後
表明是與剛剛主委報案的是同一個
哈....哈...真巧!
我邀請到家裡坐下
他開始告訴我一些做人道理
叫我要貼在佈告欄裡面
不要貼在玻璃上
我說你沒看到佈告欄是上鎖嗎
他說開會可以提出啊
我說記錄有部份沒有公告啊
我問警察
別人使用文書公開
公告一些你沒說的話
又不讓你公告說明
你不會火大嗎?
我告訴警察這種不是你們管理的業務
讓她告我吧!
陪同走出門時
主委從31號家門出來
我請她過來說明
是否公告錯誤對我不公平

主委說因為這幾天帶小孩去台中

沒有看到大張的
只看到小張的

在警察面前承諾會幫我更正公告錯誤的部份
並向本人書面公告致歉!
十分感謝主委!

主委再度失信!
很遺憾!
不再與她溝通了
她...不值得信任!


小孩進門後問我

為什麼講話比警察還大聲
我說只有小偷才會跑給警察追

爸爸沒有做錯事

而且有繳稅
理直氣壯
而且警察叔叔很可愛!

主委寧可在佈告欄張貼商業廣告,也不願更正自己的錯誤!

主委寧可在佈告欄張貼商業廣告,也不願更正自己的錯誤!
上午我回去社區時
發現主委仍然不更正公告的錯誤!
把關於違建部份的發言
誣指是我所言
已經數天
為表示清白
我只好自行張貼更正錯誤啟事
直到主委公告錯誤的部份
並向本人書面公開致歉!

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

講故事給新搬來的住戶聽聽

這個社區存在已經數十年
當時房屋代銷是請林青霞、鍾楚紅來代言的  你絕對想不到  
除非你是郭雪芙這一代的年輕人  

住在這個社區的標籤是『有錢人』
後來因為南投市的有錢人不多
建商跑路了
最後淪為法拍屋
記得我是到台中法院標購的
那時南投還沒有法院
530萬得標  我一直騙家人是510萬
因為當時我怕標不到
自己多加20萬

當時社區有游泳池
後來因為921地震水源移位
抽不到水
加上規定游泳池要設救生員
維護費昂貴
就慢慢棄置了

社區現在及未來
小孩會越來越多
如果有機會能夠美化做親子公園
視覺與實用功能或許比現在好

混凝土只要打平做底
再使用幾車回填土(回填土亦可收費)
篩過的細土填平後
放置盪鞦韆   公園椅  運動器材
週圍種些小花
其實不用花費很多錢
為什麼不做呢

如果我們不委外管理
把多餘的費用好好運用
節省半年的委外管理費用
其實就綽綽有餘

帶著孫子來盪鞦韆
看著夕陽
不是很好嗎

葉先生你為什麼堅持不出來與31號調解?

之前我與30號葉先生,談及為何要檢舉25號32號時。
曾經問他:葉先生你為什麼堅持不出來與31號調解?
他說:早在二年前,管委會就應該出面調解與處理了,二年以來,沒有人理會我,我才會向縣府舉發。

我看到綠框內容,回想到曾經與葉談及25號32違建撤銷時曾談到的內容。

主委敘述的時間次序顯然不同,這不是主委的錯,那個時機已經過了,如果那時真的出來,或許多談幾次。
二年的時間彼此不會越來越僵,得到的結果,不會像今天如此。

詭異的社區 荒謬的邏輯

在6/30開臨時會時有住戶發言提出
某住戶拍一疊照片並記錄
揚言要一戶一戶地檢舉
結果竟然現在變成我說的
http://44talk.blogspot.tw/2014/07/blog-post_3126.html
唉...真是口怕啊!

沒關係....
誰以後要檢舉
是他的權利還是他的生活樂趣
我倒是沒有意見

請管委會不要用匿名或使用管委會名義
來呈報縣政府建設課
個資法與保密不是用來鬥爭的工具

如果社區任何住戶
再受到匿名檢舉請與我連絡
管委會不得使用『有住戶反應』這種方式來作舉發


很讓人匪夷所思的是
如果我是個違建的被檢舉人
怎麼可以容忍檢舉人有貪污的行為
而且幫他隱瞞罪行這麼多年

這真是詭異的社區     荒謬的邏輯

主委啊!主委!善意的提醒妳!

主委啊!主委!
再次善意的提醒妳!
當妳請別人幫妳做文書回復時,
妳要注意的是內容是否全部出自妳口。
妳是否有佐證資料、證人、是否向當事人求證。
如果都沒有,請務必再三考量,
因為以後站在被告席的是妳。

※我好意要向主委告知,卻被掛電話,如果妳是主委或主委的朋友,請告訴!不是每件事都可以拉到旁邊,說一說就算了!她距離法院越來越近了!



主委,我再重申一次,紅色部份的話不是我說的!

主委,我再重申一次,紅色部份的話不是我說的!
是25號31號說的
(25號、31號、32違建舉發人已照好全部社區違建的照片)
請立即更正!
再不更正,我會自行更正!謝謝!

還好有看到!主委千萬不要花冤枉錢!


圖中藍色框部份

還好有看到!主委千萬不要花冤枉錢!
妳應該去看一看妳與管理公司簽訂的契約內容,公共區域清潔、園藝維護、除草作業,已包括在服務內容當中。不需再另編預算,妳不知道嗎?(第18條7項)

我們已經是付費請他們服務了,至於是否達到『人性化』管理部份,妳應當建議管理公司去改進吧,畢竟是他們的員工。
請在花錢時,稍微想一下正當與合理性,謝謝!